一、接受国家机关委托,对各类涉案财产进行价格鉴定,主要对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、追缴、没收及纠纷财产物(包括土地、房产、资源性资产、理赔物、抵押物、应税物、无主物、事故定损、工程造价及其他各种标的)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、认证、评估。
二、接受法人和自然人的委托,对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、各种劳务进行价格鉴定,主要包括对国有资产、房地产、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进行价格鉴定,对抵押物、拍卖物、过期无主物、留置物及保险理赔等物品的价格鉴定。
三、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委托,对各类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、车载物和资产损失进行鉴定。
四、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、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、市场行情、价格预测等咨询服务。
五、接受委托为部门、行业或企业的定调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,包括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前的成本认证,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商品和收费价格水平的认证。
六、接受单位和当事人委托,办理其他涉及价格方面的事务性工作。
七、负责本辖区内价格鉴证机构资质和价格鉴定人员资格认定的初审、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,以及价格鉴证师的注册和涉案价格鉴定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。
主 任:叶霞
副主任:朱强
办公室电话:83005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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